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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6-01-11    点击:91次

定陶县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定陶县公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主要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等。

(二)政策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本单位业务职能范围内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单位主要业务工作动态,公路路政许可、超限治理等。

(四)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本单位门户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glj.hzcskj.com/

2、公开时限

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互联网、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定陶县公路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陶驿南路B段001号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0-2213617

  真:0530-2213617

电子邮箱:dtglj66@126.com

邮政编码:274100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单位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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