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地震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定陶区地震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我区经济社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局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区地震局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区地震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2016年,区地震局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并制定出台了《定陶区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的通知》,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备案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积极开展创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示范单位活动,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先行,起到了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三、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为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区地震局对政府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限、信息组织、信息审核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信息公开联络员,将政府信息报送与工作职能紧密联系起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完整准确。
(一)主动公开内容
定陶区地震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机构设置及职能、政策法规、监测预报、应急救援、地震科普、震害防御等。(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区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及《菏泽区防震减灾信息网》发布各类信息条,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
四、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把群众易于接受、便于办事、利于参与和监督作为选用公开方式的原则。使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程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与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程序、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情况。
六、保密审查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管理,区地震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程序和保密审查备案表。凡区地震局公开的政府信息须进行应该的保密审查,主要领导复审同意后,方能公开。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的情况
2016年度区地震局未出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的地震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
(二)改进措施
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时效性,努力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能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进一步办好定陶区地震局防震减灾信息网,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按照区政府和国家地震局、省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定陶区地震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