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定陶县委办公室 关于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准则》《条例》 知识测试的通知
2016-03-08 点击数:51
各镇街,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深刻领会和掌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经研究,确定对全县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党规知识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目的
为深化《准则》、《条例》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以考促学,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提高理论知识水平。
二、测试时间
2015年3月15日前。
三、测试对象
全县党员干部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条例》、《准则》。
五、测试方式
本次测试统一采取闭卷形式,由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从会议通知系统上下载印制,自行组织答卷。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把测试活动作为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2、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好测试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做表率,带头参与学习测试。要周密安排,党员参试率和合格率要达到100%,测试不及格的要组织补测。对此次测试,县纪委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3 、搞好总结、及时上报。测试结束后,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测试试卷,由各单位密封后报县纪委宣教室,由县纪委宣教室组织人员进行统一阅卷;其余试卷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阅卷,党员干部测试现场照片(电子版,邮箱:dt2220404@163.com)、测试试卷及成绩请于3月15日前报县纪委宣教室(县纪委二楼最西头)。
联系电话:2220404,联系人:张鹏。
中共定陶县委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