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店镇 推行首问负责制 治理行政不作为
2016-03-17 点击数:22
在整改过程中,南王店镇在镇机关推行首问负责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治理行政不作为。
首问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来信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处理的责任制度。
接访中,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其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协助,不得推诿、拒绝。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来访者或受理来电等事宜时如涉及到两个部门以上的事项时,首问责任人在热情接待后,要及时向该部门负责人汇报,由该部门负责人牵头协调解决,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受理信访或投诉工作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制度中还规定,由于首问负责人不负责任,致使当事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引起当事人不满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首问负责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其主管领导的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