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加油站液化气站(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加油站、液化气站(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消除加油站、液化气站(点)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我区十九大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加油站、液化气站(点)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点突出、依法整治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深化打非治违、强化源头管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依法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液化气站(点);切实提高加油站、液化气站(点)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建立联合监管的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整治原则
1、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各镇街、区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
2、分类整治、打疏结合。对证照齐全的加油站、液化气站(点),要规范其经营活动;对证照不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擅自新建的加油站、液化气站(点),坚决依法取缔;严厉打击非法流动车售油售气行为;严厉打击无道路运输证的成品油、天然气运输车辆。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以下15个方面的问题:
(一)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经营;
(二)超许可范围经营;
(三)规划布点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当地城镇规划要求;
(四)内、外部安全间距不足;
(五)非法建设、非法经营、非法变更;
(六)加油站不按照规定要求销售散装汽油;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六条规定)不完善、不健全、不遵守;
(八)应急体系不健全,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不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
(九)未按照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安全管理台账不规范、不齐全、计量工具、防雷防静电等强检设备设施不按时检测;
(十)卸油、加油、检维修环节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十一)现场管理混乱,对进出车辆、人员未实施有效管理,尤其是站区附属区域管理混乱;
(十二)未严格按《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制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落实;
(十三)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的行为;无道路运输证的成品油运输车辆;
(十四)购销台账不清,油品、气源来源渠道不明的加油站、液化气站(点);
(十五)销售假冒伪劣油品和低标号油品、未安装加油加气机税控装置、计量不合格的加油站、液化气站(点)。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即日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两个检查组分组进行专项整治。第一组:经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加油站点;第二组: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液化气站点。
各有关部门要随时听从各小组牵头部门的调遣,开展联合执法。两个专项检查组要按照整治的重点,对本辖区内所有加油站、液化气站(点)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要严格按照整顿规范一批、关停拆除一批的指导思想,对每个加油站拿出处理意见和隐患整改建议,各站点如不积极配合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将一律纳入关停范围。两个专项检查组每周要汇总专项整治情况,并于每周五以书面形式报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安委会成立由政法委书记杜茂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分别设在区经信局和区住建局。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副职专抓此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进一步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广泛支持,主动发现问题隐患,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中不得以罚代管,不得推诿、扯皮,严格落实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做严做实。对因失职渎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bet365体育投注官网安全生产委员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