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业:
为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欢乐、祥和、平安过节,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元旦、春节期间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考验。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牢,抓实抓好。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省、市领导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临近年终岁末,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要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坚决抓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强化“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企业进行一次随机督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履行好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
二、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当前,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快严”和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爆、防泄漏、防中毒等安全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等行为;加强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重污染天气及可能引发灾害的危险因素,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要及时掌握新闻媒体发布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险情,科学应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发布安全公益、安全警示、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能力。
附件:《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7〕40号)
bet365体育投注官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山东省发电
发电单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
等级 特急·明电 鲁安办明电〔2017〕40号 鲁机发 号
抄报:于国安副省长,周鲁霞副秘书长;
省政府办公厅。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办发电〔2017〕112号》精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电〔2017〕204号)精神,创新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早研究部署,强化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严密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地方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针对节日特点,加大交通运输、消防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和气候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要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等重点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管,加大高速公路、农村山区、长江一线等重点路段(水域)的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统筹做好春运工作,科学合理安排运力,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的衔接配合和安全监管,严格车站、码头、机场等安全检查,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要针对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老旧住宅、出租房屋、城乡接合部等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有效管控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要强化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非法运输、分包转包、“三超一改”、超能力突击生产等行为,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要加强大型文娱、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三、深入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跟踪复查,确保整改、管控到位,严防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
要突出抓好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加强瓦斯、水灾等重大灾害治理,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和垮坝、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要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加强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隐患。要全面落实冶金、电力、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旅游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节日期间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安全保障措施。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严厉打击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产复工行为。
四、加强应急管理和宣传教育,提升防范应对能力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间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加强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和人流、车流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根据节日特点加强应急准备,落实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重大网络舆情能科学有效处置、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烟花爆竹燃放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能力。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加强员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稳定职工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