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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监管职责实施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2017-12-29    点击:10次

各学区、区直各学校、驻城民办学校、局机关各股室站: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切实有效履行安全管理各项职责,遏制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教育部2013年3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及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职责实施网格化监督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按照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定级、定格、定人、定责”,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责任到人、职责到位、全面覆盖的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合称“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努力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师生营造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全区教育系统各级网格安全责任,建立“权责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分级管理、网格到底”的安全监管网络,按照“纵向抓延伸、横向抓覆盖”的工作思路,健全和完善管理网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安全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安保、消防、交通、校舍、宿舍、实验室、饮食、公共卫生、危险物品、仪器设备、大型活动、减灾避险、禁毒、防溺水活动及水、电、气、暖、锅炉等重点内容、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和师生安全。

三、网格划分

一级网格为区教育局,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承担分工范围内各单位的安全工作监管职责、各股室站承担本股室业务相关的安全工作。二级网格为镇街学区、区直中小学及幼儿园,各镇街学区主要负本镇街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区直学校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三级网格为镇街中学、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和区直学校年级组。

四、各级网格责任人和职责

(一)一级网格

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为一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对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负总责。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研究和决策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的安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2.将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全区学校的考核,检查、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区教育局班子成员落实分片联系点制度,督查和指导联系点网格化管理安全监管工作。

主要职责:

1.指导所联系学校实施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督促各学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信息台账,全面掌握其安全工作状况。

2.负责督促、检查分管股室及责任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要协助局长并组织有关部

门开展抢救、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经常向局长和局长办公会议汇报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

作阶段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教育局机关各股室站安全工作共同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解决所负责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2、制定股室站负责工作的安全监管计划,并组织实施。

3、督促各学校对本股室站工作职责所涉及的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并留有安全检查记录。

4、对本股室站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要监管责任。

5、每次召开业务工作会议时,同时安排部署安全监管工作。

6、配合局、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7、协助参与处理所属监管领域发生的安全事故。

教育局机关各股室站安全监管工作具体职责

1、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协调工作,配合安全办协调组织各股室和全区学校完成上级布置的有关安全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以机关名义组织的大型会议、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2、督导办公室:负责研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评价,并对中小学、幼儿园日常安全管理进行督导。

3、政工股: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安全监管工作。

4、基础教育股:负责全区中小学组织的校内外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负责预防中小学校园欺凌工作。

5、职成教股:负责全区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监督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制定完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和安全演练。

6、综合室: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宣传并进行舆情监控。

7、仪器站:负责学校教学仪器、设施设备、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等室使用中的安全指导,负责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负责实验操作及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化物品使用管理中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8、校产办:负责全区学校校舍、建筑物、建筑附属物安全隐患的排查、鉴定和在建工程及其安全设施配备等安全监管工作。

9、教研室:负责中小学各学科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及各中小学日常课堂教学活动中师生安全的监管工作。

10、信息培训中心:负责各种教师培训活动的安全工作及电教设施、校园网络的安全监管工作。

11、招生办、自考办:负责所组织的高考、中考、成考、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各类考试的安全监管工作。

12、托幼办:负责全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13、体卫艺股: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卫生防疫、学生健康教育、禁毒、食堂饮食、体卫艺器材使用及全区教育系统组织的艺体活动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4、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督促学校及时进行隐患排查及整改;指导、监督全区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体系制度和应急预案;协助相关部门对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及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安全工作进行监管;负责校园治安保卫、校园消防、平安校园创建、防溺水等安全监管工作;牵头协调处理校园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协调保险公司做好对受伤害学生保险理赔工作。

15、纪检室:负责教育系统维稳,对股室站及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追责,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约谈。

一级网格监管主体为二级网格所涉及的单位。

(二)二级网格

   镇街学区、各区直学校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二级网格管理对象为三级网格所涉及的中学、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或学校年级组等。

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全覆盖的安全工作管理网格,编制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图,明确每个责任区的名称、位置、负责人,实现安全工作分层级管理。

2.建立涵盖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培训教育、检查考核等内容的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3.加强日常检查,建立安全工作信息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或下级网格报送的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超出处理能力的安全问题按规定及时上报区教育局。

4.按时向一级网格汇总报送安全信息。

(三)三级网格

各镇街初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主要负责人(或学区分管初中部、小学部的负责人)、直属学校年级组长(或学校联系年级组的负责人)为三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年级)安全工作负总责。

主要职责:

1.各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图,明确本校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确保学校各类安全资料及时归档备案。

   4.按时向二级网格报送相关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实施校园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是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提高校园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必须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全覆盖的安全管理网格,编制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图,确定各个网格、各个岗位安全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各单位的实施方案于12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安全办。各个网格责任人员发生变动时,及时报送变更情况。

(二)强化管理,确保实效。

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安全状况,对网格内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突出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等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完善检查台账和档案,全面推进安全工作网格化建设进程,按时报送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账。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决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学校要整理和保存安全“痕迹”管理档案,要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督办、有整改,完善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台账和过程管理记载,做到处处、时时留有痕迹,确保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各有关人员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分管辖区学校、幼儿园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区教育局将把各单位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适时组织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检查、抽查、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网格划分界线不明、存在监管盲区或空白点的;检查(巡查)工作不落实、记录不规范或有造假现象的;工作推诿或相互间配合不力的。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因管理责任造成师生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取消单位或个人当年评优、晋级、晋职资格。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相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件:定陶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

定陶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网格化监管

工作领导小组

长:游秋亭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葛忠运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史洪宪  区教育局正科级干部

田永强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区二中、

职业中专校长

侯明来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兆峰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桂启  区教育局主任科员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郝建来  区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张代勇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科级督学

  员:来文华  区教育局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

黄复阁  区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主任

樊庆丽  区教育局政工股股长

李玉平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何宏宇  区教育局职成教股股长

郭卫华  区教育局综合室主任

杨振安  区教育局校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主任

孔洪杰  区教育局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主任

徐兰云  区教育局幼儿教育办公室主任

   区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郝鲁锋  区教育局信息培训中心主任

 区教育局仪器站站长

李生力  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主任

苏传磊  区教育局纪检室主任

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来文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区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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