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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相关问题汇总(外网-纳税人版)
2015-10-29    点击:3次

  1、什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2、“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范围包括哪些?

   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只针对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类型纳税人不纳入这次改革,相关登记、管理制度仍按原规定执行。

   3、企业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是否需要再次进行税务登记?

   企业取得工商登记机关发放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也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但需在税务机关初次办理发票领用、纳税申报等涉税业务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录信息。

   4、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如何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可依据营业执照的登记地址,咨询所属县(区)级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确定。

   5、已设立登记企业是否需要将原有营业执照更换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底为过渡期,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企业也可自行前往工商部门更换“一照一码”执照。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一照一码”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

   6、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有需要变更的信息时应当去哪个部门进行变更?

   一般情况下,企业信息发生变更,应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但涉及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三项内容变更时,应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

   7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有需要变更的信息时应当去哪个部门进行变更?

   2015年10月1日前已登记企业(存量)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企业在工商部门申请变更,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税务登记证由工商部门收缴、存档。

   8、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企业应先向国税或地税申报清税,税务机关清税完毕后,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据此向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9、未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过渡期间使用税务登记证的企业申请注销,按照原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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