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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
2016-06-06    点击:81次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

办理部门或科室:市司法局基层处

办理对象:基层法律服务所

审核依据:司法部令第59号第六条、十七条

办理程序: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执业场所等,由所在地的区(市)司法局审查同意后报市司法局审核,由市司法局报省司法厅批准。

需报送材料:法律服务所变更表;合伙人会议决议或协议;变更后的章程

审核时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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