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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信箱
信件原件情况
用户姓名
尚保安
信件分类
咨询
信件编号
1488173515
提交日期
2017-02-27
信件标题
宅基证办理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 我的情况是:已婚,名下没有宅基地,请问领导我怎么申请批复宅基地,都需要什么证件,和花费多少费用? 谢谢
信件办理情况
办理状态
已办理
办理单位
定陶区国土资源局
回复内容
尚保安: 你好,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1、由本人提出用地申请。2、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讨论同意。3、乡(镇)人民政府审查。4、报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5、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宅基地审批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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