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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邓家黍米酿造有限公司年酿造黍酒3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7-11-30    点击:259次

山东邓家黍米酿造有限公司年酿造黍酒300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山东邓家黍米酿造有限公司年酿造黍酒3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酿造黍酒300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菏关高速南段(市交警队北邻)

建设单位:山东邓家黍米酿造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厂址位于菏泽市定陶区菏关高速南段(市交警队北邻)占地面积19800m2建筑面积约5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酿造黍酒300t/a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厂址位于定陶区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外因此,项目选址与定陶区城市发展规划不冲突。项目占地属于工业建设用地,符合杜堂镇城乡发展规划。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邓家黍米酿造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菏关高速南段(市交警队北邻)山东邓家黍米酿造有限公司;

邮编:274100

联系人:董建

联系电话:13953006809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3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总则(包括确定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建设项目工程情况及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水平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影响范围及程度的分析与评价、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事故风险分析、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项目环境可行性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正确的意见,将项目的环境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山东邓家黍米酿造有限公司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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