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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
核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菏定政办字〔2017〕7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菏农种植字〔2017〕12号)和《菏泽市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实施方案》要求执行。为全面做好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定陶区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科学核定小麦种植面积,保质保量完成好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并于2017年2月10日前报送到区农业局。
各镇街在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过程中,可对2017年度种粮大户(含种粮家庭农场)小麦种植面积现予以初步核实,以便落实好补贴政策。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小麦面积核定工作,及时做好汇报,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按照不虚报、不漏报、应补尽补的要求,把工作做细作实。小麦面积核实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镇街要在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对核定工作各环节、各层次按照《菏泽市关于加强涉农专项资金监管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菏办发〔2009〕60号)实行责任追究制,在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的同时,上挂一级问责。
各镇街要明确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于12月30日前报送区农业局经管站。
联系人:王晓敏,联系电话:0530—2218920
邮箱:dtjgz8920@163.com
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定陶区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
核定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菏农种植字〔2017〕12号)和《菏泽市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切实做好组织实施
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准确完成分区域、分农户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种粮农民了解和掌握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倡导广大农民诚信申报,引导广大农民加强对村级面积核定工作的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按照镇街为第一责任主体、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下同)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逐级签订责任书,把核实、公示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进一步提高核实准确性。种粮面积基本确定后,村、镇街要重点比对分析近3年本级和下一层级种粮面积的上报情况,重点分析排查面积增减的原因,并层层报告。对上报小麦种植面积疑似有问题的镇街,有条件的要委托测绘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利用先进设备和技术,适时、独立、有针对性地开展小麦种植面积实地测量,重点掌握每个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数据,切实做到“有据可查”,从源头上解决虚报面积问题。
二、核定原则和范围
(一)核定原则。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要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17年12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含国营农场、原良种场种植的小麦)。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根据土地性质、植树密度、林木生长时间及对小麦产量的影响,确定小麦是否纳入核定范围和折实比例,涉及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3.违规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因纳入核定范围显失公平的,可不纳入核定范围。
三、核定办法与统计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由镇、街到村公示)、确定,镇街汇总、公示、确定、上报,区汇总上报等。
(一)农民据实自报告折实面积。区统一制定农民自报告单式样,各镇街印制,由各村发放到所有种粮农民手中,并做好发放记录和收集、汇总、留存。农民(小麦种植所有权人)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村委会严格核实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村委会核实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可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统一组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17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18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也可以参照确权登记地块面积推算核定。上年度,群众信访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村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18年1月25日前完成。
(三)严格执行两级公示。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镇街,由镇街到各村公示该村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在驻地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镇街必须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区农业、财政部门审查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公示期为7天,全市统一公示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6日,便于督导检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街会同该村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确定该村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
镇街准确汇总所辖各村确定的小麦种植面积后,公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镇街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街确定本区域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于2018年2月10日前完成上报。区政府准确汇总所辖各镇街的小麦面积,对核定面积大于2017年的,须逐项说明原因,于2018年3月5日前完成上报。镇街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山东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上报,同时上报电子版。
四、健全保障措施,严肃核定工作纪律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涉及多层次、多环节,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各镇街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特点,制定保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切实保证整个核定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一)突出抓好重点和薄弱环节,健全核定工作帮包责任制。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主要工作任务在村级。要落实镇街干部包村办法,加强对村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核定政策和办法,切实做到核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各环节措施得力、程序严密、手续规范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各镇街要派出帮包工作组,切实做到全过程指导帮助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并适时派出督导组,区采用明查暗访等形式,认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明确各环节、各层次的工作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种植面积负责,折实自报告截止日前未报告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种植面积的,漏报与少报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
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必须对本村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负全责。未及时全面发放农民自报告单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公示期内农民对未纳入的报告面积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纠正,否则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认真核实或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时限的,要追究包村干部、村主要干部和镇街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高度重视补贴信访工作。各镇街要加强补贴信访工作管理,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加强沟通,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是设立“专人专线”。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公开电话并确保畅通。二是切实解决问题。要以群众满意为最终目的,合理、合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凡涉及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千方百计解决,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信访人。凡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加强沟通解释,主动帮助信访人联系有关部门并予以解决。三是尽量避免越级上访。当地已受理但仍出现越级上访的,省、市、区将加大督查力度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四是加强信息公开。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种粮农民可凭有效证件,申请公开所在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明细,区、镇街、村要予以积极配合。
(四)严厉打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近年来,个别镇村干部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补贴资金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借用没有种植小麦村民的户头,特别是借用近亲属或其他关系亲近村民的户头,无中生有、虚增多报、直接套取;有的个别村干部汇总上报的总种植面积虽然真实,但实际上却将其他村民的种植面积缩水减少,移花接木、化零为整,私自将多出部分计算在自己或近亲属的户头,以此冒领直补款;有的个别村干部以欠缴村里水费、承包费等为借口,对一些小麦种植户表示不予上报种植面积,无法给予补贴,私下却虚立户头汇总上报,偷梁换柱、掩人耳目,趁机侵吞。各镇街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五到户”、“六不准”纪律,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补贴,村集体代领补贴,用补贴抵顶各种欠款等违规违纪行为。
(五)加大监督检查及问责力度。一是在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和公示环节,区有关部门、镇街都要组织联合检查,并重点检查信访事件较多的镇、村。市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组予以抽查。二是建立健全小麦种植面积核实、补贴发放问责机制。要加强与区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及时移交虚报面积、套取补贴等案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三是完善综合考核机制,提高面积核定、补贴发放信访及违规违纪情况考核所占权重。考核结果与粮食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分配挂钩。
附件:1.定陶区2018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村级汇总表
2.定陶区2018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镇街汇总表
4.2018年镇街小麦面积核实公示表
5.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2018年小
麦面积核实公示表
6.定陶区2018年度农民小麦种植面积自报告单
7.2018年度定陶区 镇(街道办事处)
村种粮大户申报表
8.2018年定陶区种粮大户、种粮家庭农场基础信息
统计表
附件1
定陶区2018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村级汇总表
村(公章) 年 月 日
户数(户) | 人口(人) | 总耕地面积(亩) | 小麦种植面积(亩)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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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附件2
定陶区2018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镇街
汇 总 表
镇街(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 行政村名 | 人口(人) | 总耕地面积 (亩) | 小麦种植面积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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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签名): 镇长(签字):
附件3
2018年对种粮农民补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
情 况 表
编制单位(盖章): 单位:亩( 保留两位小数)、户
镇(街道) | 2017年 | 2018年 | ||||
核定小麦面积(上报文件数) | 实际发放补贴小麦面积 | 应补贴户数 | 核定小麦面积 | 较上年增减面积 | 增减的原因 | |
栏 次 | 1 | 2 | 3 | 4 | 5=4-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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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4
2018年镇街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公表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总人口 总面积 亩 单位:户、人、亩
村名 | 生产小组 | 人 口 | 耕地面积 | 见麦面积 | 核实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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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示必须显示镇街名称
2、总人口和总面积必须填写不准空缺
附件5
乡镇 行政村 自然村
2018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实公示表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总人口 总面积 亩 单位:户、人、亩
队 别 | 户 名 | 人 口 | 耕地面积 | 见麦面积 | 核实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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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示必须显示乡镇名称、行政村名称、自然村名称
2、总人口和总面积必须填写不准空缺
附件6
定陶区2018年度农民小麦种植面积
自 报 告 单
镇(街道办事处) 村委会:
我叫 ,是第 村民小组成员,家有 口人,耕地 亩,今年种植小麦 亩,折实面积 亩。
申报人(签字):
申报时间:
村委会对农户自报告面积核实如下:
地块编号 | 丈量原始数字 | 地块方位 | 见麦面积 | 核实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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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负责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时间:
附件7
2018年度定陶区 镇(街道办事处)
村种粮大户申报表
基本信息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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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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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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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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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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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 面积 | 小麦(亩) |
| 单季水稻(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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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粮大户承诺 | |||||||||
本人提供的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若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交回全部种粮大户补贴资金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村级审核意见 | 乡镇审核意见 | ||||||||
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 村委会(公章) 年 月 日 |
负责人签字: 乡镇政府(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村委会留档,一份乡镇农业(经管)部门留档,一份区农业局留档。
—5—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