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须知
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区长信箱是面向社会公众设立的专用电子信箱,是政府领导倾听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是建设阳光政府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为充分发挥区长信箱的作用,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所反映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区长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全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二)对政府在经济和社会事业管理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国家、省、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对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区长信箱来信反映情况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反映问题应客观、公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来信应署真实姓名,注明本人的具体联系方式;
(三)来信要简明扼要,主题明确,表述清楚,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
区长信箱由区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负责管理。 其职责是:
(一)区长信箱的日常维护;
(二)来信的收集、整理、交办、催办和反馈;
(三)对群众来信按咨询、建议、投诉、举报、信访五个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对咨询类信件,由工作人员直接在政府网站上回复;对建议、投诉、举报、信访类信件,经区政府办公室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后,批转有关单位处理;情况比较复杂的,提请区政府有关领导批示处理,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综合分析来信反映的问题,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信件,将回复内容和相关办理结果予以公布,便于群众了解此类问题的相关政策和解决办法;
(五)做好有关来信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及反映问题保密工作。